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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(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)、(创新支撑计划乡村产业振兴)项目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11-17 14:43 点赞(0) 收藏 (0) 热度:1160

江北新区科创局,各区科技局,南京国家农高区、南京国家农创中心,各相关单位:

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、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《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(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)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》(苏科资发〔2022〕257号,见附件1)、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(创新支撑计划乡村产业振兴)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科资发〔2022〕261号,见附件2)精神,为做好项目申报与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具体要求明确如下:

一、申报要求

(一)推荐指标

1. 省重点研发计划(现代农业)项目

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(现代农业)重点支持五个方向,划分重点项目、面上项目和后补助项目三类,其中重点项目按照“揭榜挂帅”和竞争择优、面上项目采用竞争择优方式推荐。

(1)栖霞、江宁、浦口、六合、溧水、高淳区等涉农区科技局,以及南京国家农高区、南京国家农创中心,各择优推荐不超过3项;江北新区科创局及其他区科技局,各择优推荐不超过2项;其他单位推荐不超过1项。

指南代码1104项目由高淳区科技局负责推荐。

(2)前五批绩效考评优秀及第六、七批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,经联盟理事长单位确定并出具推荐函,各可推荐1项。

(3)青年科学家牵头申报的前瞻性技术创新项目,各区及南京国家农高区、南京国家农创中心、相关单位各可另推荐1项。

(4)品种后补助项目推荐,不受上述数额限制。

2. 创新支撑计划(乡村产业振兴)项目

仅可申报“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项目”,对象为2022年绩效评价为“优秀”、“良好”等次的星创天地,市科技局根据载体建设情况择优推荐。

(二)有关说明

1. 各区、相关单位推荐项目,应突出以企业为申报主体,占比不低于本区推荐总数的60%。项目申报单位,应认真对照省厅通知,合理确定项目类别,企业申报的项目,省拨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%。南京国家农高区、南京国家农创中心不占用所在区申报限额,申报材料盖管委会章直接报送市科技局。

2. 市科技局将根据省厅通知要求,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后择优推荐。申报的其他要求按省通知执行,各区、南京国家农高区、南京国家农创中心、各单位做好指导和把关工作。

农业农村部南京农机化研究所推荐项目按照省厅通知具体要求执行。

二、其他事项

1. 申报程序。拟推荐重点研发计划(现代农业)项目,须经各区、南京国家农高区、南京国家农创中心、各相关单位对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审查把关后,方可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(https://kjjh.kxjst.jiangsu.gov.cn),网上确认提交后,一律不予退回。

2. 截止时间。项目申报网上填报提交、纸质材料送达市科技局项目受理点,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(周二)17:30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受理地点: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、A234窗口(节假日除外)。江东中路265号,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,请报送材料人员请严格遵守防疫要求,佩戴口罩、携带身份证或市民卡。

3. 联系方式:

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 李燕梅     68786264

受理窗口联系人:郁勇68505234、申辰68505233

附件:1. 《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(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)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》

(苏科资发〔2022〕257号,电子版)

2. 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(创新支撑计划乡村产业振兴)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科资发〔2022〕261号,电子版)

南京市科学技术局

2022年11月16日

附件:

1.省 现代农业2023 pdf.

2.省 乡村产业振兴2023 pdf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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