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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06-28 14:05 点赞(0) 收藏 (0) 热度:412

江北新区经发局,各区农业农村局:

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《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》(农经发〔2022〕1号)部署要求,发挥示范家庭农场引领带动作用,确保完成2022年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任务,决定开展2022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和标准

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是经农业农村部门登记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,符合《南京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宁农规〔2014〕2号)要求的家庭农场。

二、申报范围和数量

凡在南京市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,符合我市产业布局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的家庭农场,均可按照规定申报。各区对照条件和标准推荐申报(推荐名额见附件1),我局将择优认定。

三、认定程序

按家庭农场自愿申请、镇(街)农业部门推荐、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考察和审核、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和认定四个步骤进行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各区、镇(街)要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根据申报条件严格审核把关,确保申报情况真实准确,把真正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推荐至市农业农村部门。开展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动态管理,对不再符合市级示范标准的家庭农场提出拟取消资格意见。

请各区将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材料、南京市示范家庭农场申请表(附件2)、南京市示范家庭农场考评表(附件3)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汇总表(附件4)、拟取消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资格汇总表(附件5)于7月22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。联系人:柏俊,联系电话:68786086。

附件:1.2022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名额分配表

      2.南京市示范家庭农场申请表

      3.南京市示范家庭农场考评表

      4.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汇总表

      5.拟取消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资格汇总表

南京市农业农村局

2022年6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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