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北新区经发局,各区农业农村局:
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《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》(农经发〔2022〕1号)部署要求,发挥示范家庭农场引领带动作用,确保完成2022年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任务,决定开展2022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和标准
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是经农业农村部门登记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,符合《南京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宁农规〔2014〕2号)要求的家庭农场。
二、申报范围和数量
凡在南京市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,符合我市产业布局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的家庭农场,均可按照规定申报。各区对照条件和标准推荐申报(推荐名额见附件1),我局将择优认定。
三、认定程序
按家庭农场自愿申请、镇(街)农业部门推荐、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考察和审核、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和认定四个步骤进行。
四、有关要求
各区、镇(街)要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根据申报条件严格审核把关,确保申报情况真实准确,把真正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推荐至市农业农村部门。开展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动态管理,对不再符合市级示范标准的家庭农场提出拟取消资格意见。
请各区将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材料、南京市示范家庭农场申请表(附件2)、南京市示范家庭农场考评表(附件3)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汇总表(附件4)、拟取消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资格汇总表(附件5)于7月22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。联系人:柏俊,联系电话:68786086。
附件:1.2022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名额分配表
2.南京市示范家庭农场申请表
3.南京市示范家庭农场考评表
4.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汇总表
5.拟取消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资格汇总表
南京市农业农村局
2022年6月24日
600+服务案例
线上浏览,线下合作
服务商100%实名认证,官方把关,核实身份
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全权委托
地址: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行知路8号电话: 025-69853799 / 15996370505邮箱:njnytong@163.com
- 扫码关注,获取更多资讯 -